石农函12号(人大第127号建议,关于加快实施农村自然村公厕建设项目的建议的答复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27号建议
答复的函
符俊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农村自然村公厕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通过2019年、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一座公厕的目标,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了常年居住户数的90%以上,群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卫生习惯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害化卫生户厕增多了,群众为了节约成本,自家的卫生户厕普遍不对外人开放,而石林县绝大部分的自然村没有卫生公共厕所,外来人员入厕非常不方便,一定程度上给乡风文明抹了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推进中群众反映意见较大。建议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摸排统计全县自然村公厕现状,统筹谋划,策划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按自然村人口占比配套公厕和因村因地加快实施农村自然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村村有公厕,方便群众日常生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已完成镇区公厕建设及农村公厕改造提升任务,镇区全部消除旱厕,均有2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且正常使用,行政村均实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镇区、行政村、自然村均建立了公厕管护制度,户厕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比例达90%以上。2021年,争取省级农村改厕专项资金250万元,按照通知要求资金主要优先安排城镇周边和九湖流域内自然村卫生公厕,后续我单位将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逐步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我单位将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逐年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克刚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