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7号(人大第72号建议,关于小密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议的答复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
答复的函
昂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密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密枝村委会辖小密枝、山头上、爱买龙三个村民小组。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村庄建设规划与群众建设需求不相匹配,村内出现建居无序、相互制约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村民生产生活和村庄发展,与现在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乡村振兴 “一镇十一村”( 一镇:即圭山镇为县级示范镇;十一村:即鹿阜街道上赵公庄村、上蒲草村,石林街道五棵树村、寺背后村,板桥街道邓家山村,圭山镇大糯黑村、矣美堵村,长湖镇阿着底村、蓑衣山村,西街口镇路花村,大可乡南大村)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小密枝村未申报美丽乡村示范村,该项目未立项,无资金计划安排。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单位将积极推荐上报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克刚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