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
答复的函
王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内公交车运营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我分局认真调查核实,县内公交车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少数驾驶员确实存在招手即停和不报站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公交车招手即停和不报站等运营不规范行为,我分局主要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一是召集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已调整管理人员,重新制定和完善《公交车驾驶员服务规范》和《公交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并安排人员分线路分区域组织驾驶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是要求公司加大对驾驶员违规处罚力度。公司明确一经发现不按规定的站点停靠或不报站点的,扣减公司当月给予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奖额度,对屡教不改者,公司让驾驶员待岗或直接开除。
三是要求公司本着方便群众的宗旨,结合线路的实际情况,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合理设置公交车站台,尽量减少驾乘人员因站点位置设置与乘客上下车需求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创文成果
四是认真调查处理乘客提出的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投诉。鼓励乘客与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公交车驾驶员的运营服务行为,共同创建石林公交乘车环境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运管分局将加大对王芳芳代表所提的规范县内公交运营整治力度,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公交出行条件,努力提升石林公共交通运输品质。
感谢您对石林县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红琼 0871-67791570 15887136118)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