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55号 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55号
建议答复的函
方跃章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石林县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表彰会的建议》收悉,县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17年12月石林县成功创建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三年多来,为巩固提升石林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县民族宗教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面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街道)、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村(社区)、进基层政法单位、进军营、进医院 “十进”活动,积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石林县先后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8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乡镇级和谐寺观教堂2个,县级和谐寺观教堂4个,市级和谐寺观教堂4个,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个,“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个。2020年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表彰石林县3家单位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先进集体,表彰10位同志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先进个人。今年,我们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重点打造出一批特色亮点突出、社会效益好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完成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命名工作。
二、 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待2022年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功后,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对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再次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亚丹 67796675)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