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文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路政协管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承担着全县县级1042.581公里的路产路权管理,县域范围内国省干道超限超载治理等重要工作。目前有在职在编职工11人,经县人社局批准辅助用工编制31人,实际在岗25人。2017年以前,所有协管员 工资均由路政非税收入返还款列支。2017年以后,由于全国性治超相关规定调整,路政不再执行治超罚没款的收取,改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相关行政处罚,致使路政大队协管员工资至今无来源保障。为确保我县县乡公路路产路权完好、安全、畅通和治超工作的有序开展,建议:县人民政府将石林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协管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尊敬的赵文平代表,县交通运输局对您所提建议进行深入研判,现已将石泸、宜石高速协管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下步将争取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县路政大队协管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下步工作方向
赵文平代表,衷心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县交运局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努力提升石林交通基础设施品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付建生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