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政放权激活力 规范交易促发展
简政放权激活力 规范交易促发展
一是简政放权激活力。完善制度,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石林彝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放宽交易限额,工程建设类: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进入县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施工合同400万以下的按照《石林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场外招标,货物采购合同200万元以下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工程服务类合同100万元以下的进入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确定服务机构。政府采购类:20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0万元以下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20万元以下进入“政采云”平台采购,2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入县交易中心招标;20万元至200万元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采购。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60万元以下的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60万元及以上的进入县交易中心招标;60万元至200万元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采购。土地交易类、矿业权交易类:均进入县交易中心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国有资产交易类:国有资产出租预估标底1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单位自行组织公开竞价出租;10万元以上的出租标底及资产处置均进入县交易中心。二是规范交易提服务。优化设施,设置办公室3个,开标室 2个、评标室 2 个、监督室2个、远程异地评标室1个,档案室1个。完善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四个,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监督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平台,由市级建设,县级使用。提升交易水平,树立“互联网 公共资源”的理念,推行远程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暗标”评审、依托昆明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交易效率大幅提升。三是全程监管净环境。加强现场监督,加强场外监督,加强智慧监督,加强日常监管,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十三五”期间,对串通投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等 17 件不良行为进行认定,涉及的企业共计43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共计242.1万元不予退还上缴县财政,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