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社函〔2021〕14号)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2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海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农村中年富余劳动力培训后参与家政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二孩、三孩政策的实施,我县对保姆、护工、月嫂、养老护理等服务需求大幅上升,家政服务市场供求矛盾突出。为此,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昆政办〔2019〕93号),积极宣传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保育员、育婴师、养老护理、老年人照料、家政服务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2019年以来,我县共组织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26期1406人,其中:养老护理8期462人,育婴师(育婴员)5期272人,家政(家庭)服务8期377人,小儿推拿3期174人,保育员、老年人照料各1期121人。特别是在2019年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我局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家政(家庭)服务4期200人。我局在开展家政服务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创新“培训 招聘”新模式,组织用工企业“送岗到班”开展现场招聘,实现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但培训后达成就业意向效果均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员就业意愿不强,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升自我服务能力;择业观念老化,不愿从事护工、保姆、老人照料等服务行业;缺乏规范、专业的养老护理和母婴护理等服务机构,供求信息不匹配,护工、保姆、老人照料等到公共职业中介作求职登记和用工登记的较少。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21〕17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21〕90号)精神,一是将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家政服务、应急救护等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就业指导纳入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二是严格按照市级分配我县2021-2022年康养计划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300人目标任务要求,积极协调组织杏林大观园养老公寓康养中心、天奇医院等开展养老护理员、婴孩照料等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三是培育和扶持一批养老护理、母婴护理、家政服务等中介机构,搭建第三方供需平台,指导和帮助他们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建立一支本土化的服务队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石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及政策,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养老护理、育儿等相关工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并根据培训工种需求与相关单位主动对接,做好岗位用工推荐工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搭建更好纽带桥梁。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徐艳 0871-67787209)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