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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07-425464 主题分类: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03 16:10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文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发布时间:2021-07-03 16:10 浏览次数: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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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地区分布

住人口[2] 240827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6220人相比,减少5393人,下降 2.19 % ,年平均下降0.22%

 

乡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

地区

常住人口

比重

2020年

2010年

石林县

240827

100

100

鹿阜街道

120112

49.87

42.29

石林街道

34684

14.40

16.42

板桥街道

23671

9.83

11.22

西街口镇

17506

7.27

7.64

长湖镇

13862

5.76

6.40

圭山镇

19744

8.20

10.56

大可乡

11248

4.67

5.47

                                               

二、户别人口

共有家庭户[3]77121户,集体户2483户,家庭户人口为225823人,集体户人口为1500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9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18人减少0.25

、民族人口

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0110人,占总人口的66.4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717人,占总人口的33.52%其中,彝族人口为76898人,占总人口的31.93%

、人口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2765人,占总人口的50.98%;女性人口为118062人,占总人口的49.0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6下降103.98

    、人口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1366人,占总人口的17.18%15-59岁人口为159886人,占总人口的66.39%;60岁及以上人口为 39575人,占总人口的16.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572人,占总人口的12.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8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9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7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7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16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07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4133增加到887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9288增加到123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191增加到332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746减少到34082人。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34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33人,文盲率[4]4.09%下降3.88%下降0.21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

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5]的人口为107107人,占总人口的44.4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3720人,占总人口的55.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8317人,乡村人口减少3371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47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0-15岁人口为44128人,16-59岁人口为1571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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