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积极完善直达资金机制,不断提高资金效益
石林县积极完善直达资金机制,不断提高资金效益
为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改善基层民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促进资金尽快产生效益,石林县积极推进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
一、及时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根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要求,统筹县级财力,确保第一时间完成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指标登记和支付数据导入等工作,切实保障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直接惠企利民。
二、把握资金流向,持续高效进行监管
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资金日常监督和动态监控工作,使资金效用得以高效发挥。截止6月1日,石林县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下达进度均为100%,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为46.9%。
三、加强沟通联动,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加强与昆明市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上下联动,积极沟通,帮助解决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沟通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切实推动直达资金管理和绩效水平提升,确保直达资金尽快落地见效。
四、意见建议
直达资金机制的建立,确保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不断完善直达资金机制,才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上下间的发展合力。
(一)建立资金保障级次,明确优先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预算编报制度,确保直达资金预算保障级次,划分直达资金预算优先保障范围,将直达资金用于与人民福祉息息相关的领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直达资金制度。
(二)建立适当调整机制,允许收回结余资金
在直达资金机制中建立适当调整机制,确因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动造成申报的直达资金产生结余的,根据相应程序批准后准予收回结余资金,收回的结余资金纳入统筹体系管理,用于平衡其他项目的直达资金需要。
(三)完善监控系统建设,提高资金监控质效
进一步推进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设,重点加强直达资金所覆盖惠企利民数据共享,在惠企利民数据的导入工作中尽可能减少人工操作。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数据的集成化,减少业务人员工作量,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