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石林“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石林县召开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议
5月28日下午,石林县召开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总结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县委书记、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级总河(湖)长陈瑞斌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县级副总河(湖)长普建勇主持会议。
为做好今年的河(湖)长制工作,陈瑞斌结合当前全县水环境与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认清差距不足,找准问题症结,切实增强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紧盯重点难点,拿出过硬措施,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为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陈瑞斌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水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兴水总方针,以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为新的起点,下功夫解决好水的问题,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石林水生态环境,不断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河(湖)长制工作总督察李雁昆通报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并安排部署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
副县长、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斌宁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
张忠贵、者培仙、余春、何映华、殷瑕、李道平、李佳等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乐强 梅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