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普建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余 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吉光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 雷永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
赵晓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丽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继斌 县民政局局长
娄继坤 县财政局局长
毕绍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永福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 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俊超 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符锐冰 县妇联主席
计自全 团县委书记
杨和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银丹 石林管理局副局长
张 勇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唐子瑜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石林分公司总经理
何 瑜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审议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吉光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同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兼职人员,具体承担涉及各行业职能职责范围事项的协调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二)组织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工作推进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
(三)制定出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四)负责引导和督促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政策,探索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
(六)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权责明晰、通力合作的原则,共同推进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推动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和资金投入,整合完善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加快与市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推进电子商务同其它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的品牌培育、生产技术和营销推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定和产品溯源,电商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和质量安全,农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的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和推广;负责将电子商务纳入乡村振兴体系建设,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配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项目承办企业开展农村人口的电商培训工作。
(三)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在文化、旅游服务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推广。
(四)县财政局。配套拟定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申报与资金分配工作,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与规范。
(五)县交通运输局。整合农村物流运输资源和农村公共交通资源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解决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件发放相关工作,推广电子商务在人力资源市场的应用,与项目承办企业制订培训实施方案,指导、监督电商培训工作。
(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和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网络广告和网络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负责网络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
(八)石林管理局。配合做好景区(大小石林景区、乃古石林景区、长湖景区、大叠水景区)内电子商务的旅游体验式营销、普及和应用推广。
(九)县供销社。负责整合现有乡村供销社网店纳入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全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资流通企业等供销领域的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广。
(十)县妇联、团县委。组织有意愿经营电商的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参加电商培训。
(十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石林分公司。负责整合现有的邮政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站点纳入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统筹做好电子商务邮递服务和速递物流业服务工作,整合邮乐购电商平台进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使用,将信函、包裹、特快专递、邮政金融、报刊发行、集邮、代理等服务项目融入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和电商企业。
(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好辖区内综合示范的实施工作,落实本乡镇(街道)、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施企业的选定或变更,确保选建的服务站点在实施期内正常开展运营、服务,组织本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负责本乡镇(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氛围营造。
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的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协调采取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产业发展、支撑服务和配套服务建设等方面整合资源,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