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2021年一季度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0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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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关于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石林县民政局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坚决杜绝“漏保”、“错保”等问题。坚持动态管理,2021年1月—3月新增低保对象24户38人,生活改善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停减发12户18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8户8人。目前全县在保对象2424户3482人(其中:城市低保364户422人,农村低保2060户3060人),特困供养对象289人,1—3月累计开展临时救助99人10.1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