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投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云发〔2021〕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投资统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反映投资活动、投资项目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投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普建勇 县长
副组长:余 春 常务副县长
王斌宁 副县长
周林春 副县长
殷 瑕 副县长
周 蔚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桂 明 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台创委、工管会、石林管理局、县政府目督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国投公司、旅游集团、石投集团主要领导,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由县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统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底线,统筹抓好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及入库纳统工作,依法依规统计,真实反映当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统筹抓好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协调服务工作;以会代训,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人员、统计人员培训;负责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每月对本行业、本单位拟申报入库、在库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完善投资项目入库纳统要件、台账资料,提高统计质量;及时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交需领导小组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机制
(一)投资项目预报制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部门在库项目和拟入库项目的基础上,提前谋划、预判,于每月25日前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次月拟入库项目、在库项目当期投资计划和需要研究的事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项目入库纳统的协调和指导服务。
(二)投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前介入,在全面掌握当月拟入库项目、在库项目投资计划和需要研究事项的基础上,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月底召开1次,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涉及本单位项目入库纳统工作,由该联络员负责对接,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项目入库纳统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明确事项。
(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