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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02-371423 主题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20 17:19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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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17:19 浏览次数: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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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94号)精神,确保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时兑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为准。个人享受单位招用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后,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00%档次(不含100%档次)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及以上的,停止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发失业保险金,保留待遇期,再次失业时接续享受;2020年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期间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凭《云南省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毕业证》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开具《昆明市灵活就业证明书》,然后持社会保险缴费凭据、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工行卡(存折)复印件到石林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石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申报办理。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在申报时间内未按规定申报办理的后果自负。

  

                     石林彝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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