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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02-373148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14 10:58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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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发布时间:2021-01-14 10:58 浏览次数: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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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存史、育人、资政的功能。为推进新时代石林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结合石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从石林实际出发,结合国家地方志工作要求,将地方志事业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积极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作用,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为继承弘扬阿诗玛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地方志工作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以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坚持依法治志

把依法治志与依法治县相统一,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照国家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法治志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不断推动地方志事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穿地方志事业发展全过程,创新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理论方法,创新传播手段,让地方志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相协调,推动形成开门修志,共创共建、共研共编、共传共享的发展环境。

(四)坚持质量优先

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确保地方志信今传后;正确处理质量和速度的关系,保证每一个工作项目都有实际意义,每一个工作班子都是最佳组合,每一项工作成果都是文化精品,以较高的质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五)坚持服务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地方志工作与认识和普及县情、乡情、村情相结合,与研究和展示石林独特的自然风貌和阿诗玛文化相结合,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相结合,与发展地方名特优产品和培育支柱产业相结合,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打造石林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相结合,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发展相结合,在地方志工作的多向度结合中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积极开展第三轮县志编修,巩固提升年鉴出版质量,加强方志馆建设,推进地方新型智库建设,深化地方影像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一批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的地方志文化精品,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地方志机构成为区域性的地情资料信息中心、地方文献收藏编纂中心和阿诗玛文化研究展示中心。

四、主要任务

(一)适时开展第三轮县志编修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科学编制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编纂出版方案,提前做好第三轮修志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第三轮县志编修,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二)巩固提升年鉴出版质量

坚持《石林年鉴》由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县财政全额拨款支持出版,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强编纂力量和工作力度,努力缩短编纂周期,提高编纂出版质量,增强出版发行时效。积极探索年鉴编纂出版的新方式,实行全彩印刷,增加印刷数量,扩大发行范围,提高使用效果。

(三)加强方志馆建设

积极争取有利条件,丰富馆藏,在地情资料搜集收藏、开发利用、展览交流、宣传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适时推进数字方志馆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乡镇(街道)、特色重点村寨,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旅游发展结合,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乡镇方志馆和村史馆。

(四)推动专业志、部门志、乡镇村志编纂

加强对县内各级各部门、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地方志编纂业务指导和管理,推动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乡镇街道志、村寨社区志的编纂出版,鼓励有关单位与县地方志机构联合编纂并公开出版名山名水志、名镇名村志、土特名产志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志。

(五)开展地方文献整理及地方史编写

编辑出版各类地方文献集成,影印、汇编、分类整理旧志资料,深入开展地方重要文献的点校、提要、考订、辑佚等工作。开展全县家谱资源普查工作,加强对家谱编纂的业务指导,传承弘扬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时代要求的良好家风。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组织编写出版《石林地方史》。

(六)推进地方新型智库建设

巩固提升石林社科基地工作,进一步加大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引进知名专家学者,按照我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调研,为县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为阿诗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七)深化地方影像志工作

按照石林县地方影像志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影像志资料拍摄、作品制作、资料收集利用等工作,用影像手段记录、保存和宣传我县改革开放成果和历史文化资源。举办地方影像志培训,培育扶持石林地方志纪录片团队,开展地方纪实影像展映交流活动,编纂出版地方影像志成果,积极组织县内优秀作品参与国内外纪录片评选和交流,推动石林地方志纪录片石林地方纪实影像展映交流活动等文化品牌的创新和建设。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专兼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开门修志,广泛吸纳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实施地方志人才工程,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重点培养不少于20名的各类县级地方志专家,不少于100名的各单位地方志编修业务骨干。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对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发挥地方志编委会的议事决策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地方志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地方志工作,按照本规划和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要求,积极完成本单位地方志工作任务。

(二)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切实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

(三)制度保障

依法加强地方志工作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察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社会各界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制度,探索建立按工作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按岗位要求招聘志愿者参与地方志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的跨部门跨地区工作协作与交流机制。

(四)经费保障

加大对地方志工作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保障修志、编鉴、著史、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旧志谱牒和地方文献整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工作。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宣传保障

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法律法规和地方志文化,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地方志工作者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方志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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