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昆金服”应用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昆金服”应用的通知
各相关当事人:
为进一步深化“昆金服”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为投标人、中标人提供多种保函渠道链接,有力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促进招标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担保
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载明投标担保的形式,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担保时,除以现金缴存保证金或选择与“昆金服”直接链接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外,还可选择入驻第三方平台的担保方提供的投标担保。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担保方应出具服务承诺书并在“昆金服”公示,同时提供合法合规、方便快捷的保函核验渠道。监管机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投标担保均应予以接受、认可。
二、履约担保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关于“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部署,中标人可自由选择以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制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不得拒绝依法成立的机构出具的合规保函。
2020年12月27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