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含外资)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实施主体: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咨询方式: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窗口,电话号码:0871-67746825,地址:石林县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
3.监督投诉方式:(1)窗口投诉: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窗口,电话号码:0871-67746825,地址:石林县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 (2)纪检监察投诉:石林县纪委监委,电话号码:(0871)67796654; (3)信函投诉: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讯地址:石林县振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A区216,邮政编码:652200;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5.办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发改局窗口。
二、设定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第六条 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备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填报项目信息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要求。
四、申报材料清单
无
五、批准流程
1.申请
由项目单位提交备案项目所需有关信息至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受理
受理审核:接收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立即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
补正补齐材料: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受理决定: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予以受理 。
3.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4.决定
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备案。
5.送达
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知项目单位。
六、审批结果
投资项目备案证
七、收发信息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