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反馈(投诉)问题 | 昆明市城市垃圾无分类处理,混装、混堆,没有出台相应政策,建议制定相应法规,从家庭源头开始分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
整改目标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整改措施 |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同时,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石政办发〔2018〕43号)的要求,持续做好我县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2.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各项工作。 3.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若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4.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做法和模式扩大至全县范围,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 5.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因地制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运用 “市场化”模式,建立“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统。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组织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自2017年2月昆明市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来,为加快推进石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7年7月14日石林县制定下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石林县2017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7月28日召集县直各部委办局、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石单位、石林县所有小区物管公司共计60余家单位,召开石林县城乡垃圾分类大会。会上明确了职责和分工,现场发放了宣传册、宣传卡1万余份、垃圾分类袋1万余个。会议对参会单位就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要求,县目督办加大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疑难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严厉问责,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2)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校园活动。2017年7月28日上午石林县组织了垃圾分类工作进校园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甚至整个社会的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社区活动。2017年7月28日石林县组织人员到我县双龙广场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卡片3000余份,垃圾分类塑料袋3000余个。 (4)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商铺活动。2017年8月1日联合县城管执法大队对石林县主要临街商铺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宣传。 (5)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石林县在休闲广场、县城主要出入口及主要路段悬挂了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同时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垃圾分类工作。 (6)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7月,石林县各乡镇(街道)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全县所有物业小区及11座加油站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且按规范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下步工作中,石林县对尚未设置垃圾分类桶和设施的部门、单位做好督促工作,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 (7)2017年石林县采购了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2018年6月石林县安排160万元采购垃圾分类车16辆,现正在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截止2018年6月10日,石林县共摆放分类垃圾桶250只,对垃圾压缩车及110辆手推垃圾车进行了标识标志喷涂。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开展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群体广,尤其是在源头分类阶段,需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石林县近年来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民众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有了一定了解,但是大部分民众还未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内化于心的行动,对生活垃圾还未进行有效的分类投放,石林县虽然已在城区设置了分类垃圾桶、果皮箱,但是通过对垃圾桶、果皮箱内生活垃圾收集情况来看,群众混投、混装垃圾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人:李国兵 联系人:李家彦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石林南路240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家彦,0871-67786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