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预警提示:此物今年已致212人发病,8人死亡!冬季谨防此物中毒!
12月预警提示:此物今年已致212人发病,8人死亡!冬季谨防此物中毒!
今年以来,云南省报告因煮食或误食乌头碱类中药材中毒事件44起,发病212人,死亡8人。冬季,我省部分地区民间有煮食草乌、附片等中药材“进补”的习俗,也有部分民众将其制作成药酒服用,以滋补身体。但此类药材如果加工不当(时间、温度、过程)、食(饮)用过量,可能会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我省冬季常出现此类药材中毒的事件,现在就让我们来正确认识乌头类植物中毒。
乌头类植物是指乌头属毛莨科的植物,常见有川乌、草乌、附子和雪上一枝蒿等,它们的主要成分为乌头碱及衍生物,其可被称作“中药”、“补药”、“毒药”。由于有进补的作用,因此多在冬季食用。较常见的食用方式为煮食,也常用于泡制药酒。
中毒表现
食用乌头类植物中毒后,一般0.5-2小时即可发病。毒性表现主要有心脏毒性、神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症状主要有口、舌及全身麻木,紧束感;气促,呼吸困难,呼吸 微弱,甚至停止;心悸、四肢厥冷、血压下降、出冷汗、心动过速和各种心律失常,严重者心跳骤停;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中毒患者多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中毒原因
(一)烹制方法不正确(时间、温度、过程)。食用乌头类植物如草乌及附子时,至少大火炖3个小时,不要用铁锅,要用不锈钢锅、土锅、铝锅。一定要煮熟,煮透!
(二)食用方法不正确。乌头类植物作为“进补”药物,常有的食用方法为:炖服、自制药酒及茶服用、作为中药煎服。
(三)食用剂量过大。《中国药典》记录川乌、草乌常用量是1-3克,附子3-10克,最大可用30克。同时,因个体差异,个人对药材的耐受量也不相同。
(四)炮制质量差(生物碱含量超过药典规定)。根据《中国药典》记载,草乌的炮制方法为取草乌,按大小个体分开,用水浸泡至内无干心时取出,再加水煮至取大个切开内无白心、口尝微有麻舌感时取出,晾至六成干后切成薄片,然后进行干燥处理才可。通过这样的炮制方法,可以将剧毒的双酯性乌头碱转变为毒性较小的单酯性乌头碱,从而降低草乌对人体的危害。
(五)酒浸或用酒冲服此类药物可增强其毒性(误饮误服)。
(六)年老体弱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长期服用。
急救措施
(一)催吐:发生中毒后,如果摄入食物的时间不长,一般在1-2个小时内,可采取催吐的方法。比如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但是病人神志不清的时候绝对禁止催吐,以防呕吐物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二)就医:发现中毒后,应及时送医院治疗。若发现重症患者应该及时拨打120急救。
(三)留样:发生中毒后要注意保存吃剩的食物,以便检测中毒原因;
如何预防中毒
(一)尽量不食用乌头类植物。虽说食用草乌、附子具有在中医上具有一定的保健效果,但建议大家尽量不要食用乌头类植物。
(二)如身体确实需要,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在医师指导下食用,且注意个体差异。
来源:云南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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