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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012-347379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08 17:23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流行性腮腺炎和流感疫情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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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流行性腮腺炎和流感疫情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08 17:23 浏览次数: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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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流行性腮腺炎和流感疫情预警信息

随着气温的降低,传染病进入了高发季节。特别是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报告发病数呈上升趋势。据疫情监测数据显示,自9月以来。我县共报告流行性腮腺炎19例,其中学生7例,托幼12例。报告流行性感冒病例76例,其中学生14例,托幼30例、散居儿童31例,农民1例与去年同期(流行性腮腺炎7例、流行性感冒病2例)相比明显增多,容易引起暴发疫情,特别在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更易造成暴发流行,防控工作形势严峻。鉴于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控流行性腮腺炎流感等传染病,避免出现疫情爆发,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特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医疗机构要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做好院内交叉感染控制,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二、全县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加强指导辖区疫情监测和管理,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注意每天反馈到本乡镇的病例信息,督促乡村医生做好病家消毒和健康防病知识宣传工作。

三、县疾控中心密切关注疫情网络的动态数据,及时将数据反馈至卫生院;不定期对发病较高的相关乡镇进行督导,查看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建议教育部门加强托幼机构的晨检工作,落实托幼机构、学校的园长、校长为传染病防制是第一责任人。对晨检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即迅速离园、离校到医院进行诊治,明确诊断),做好消毒隔离,避免校(园)内交叉感染,同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院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出现疫情时,卫健部门到学校及幼托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按照相关要求需要停课、停校处理。特请教育部门给予积极协调,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五、尽量减少到人口密集场所活动。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室要经常开窗通风,按规范定期开展教室的消毒工作。一旦有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学校、托幼机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人员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落实教室的消毒工作。

六、建议各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做好宣传。学校、托幼机构要落实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制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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