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2018年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石环报告﹝2018﹞15号 签发人:陈宇杰
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2018年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通知》(昆环保通﹝2016﹞4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在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sl.gov.cn/进行了公示,将公示情况报告如下:
一、 饮用水源基本情况
石林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有黑龙潭水库水源地,为地表型饮用水。采样点位于石林县鹿阜街道办黑龙潭水库西高涵取水口水面下1.0米处。
二、 监测情况
石林县环境监测站按月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和透明度,共64项指标。
评价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018年1季度,我局对黑龙水库饮用水源监测了3次,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0%。
2018年1季度石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黑龙潭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注:按照环办〔2011〕22号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21项中除化学需氧量、补充项目5项、特定项目33项采用单因子进行评价。
三、 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石林县已将2018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在石林政务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特此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1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1日印发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