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实施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委会,属于山区。距离镇政府所在地海邑9公里, 国土面积20.76平方公里,海拔2115米,年平均气温12.5℃,年降水量809.5毫米,适宜种植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02户,人口1121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粮烟为主。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蝴蝶村委会大力发展生产,加强文明生态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村内公路原安装的路灯已老化损坏,由于村资金有限,无法安装路灯。为了方便村民的生产生活,也为了加强村里的社会治安,建议上级政府在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安装太阳能路灯250盏为盼。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做好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的各项工作。
(二)目前,已实施完成蝴蝶村委会铁厂村小组村内亮化工程,已把蝴蝶村小组村内亮化项目列入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库,正在争取上级相关部门资金补助支持。
三、下部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改革发展为核心,推进和完成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按质按量完成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衷心感谢您对圭山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陈志涛 联系电话:0871-67731008
2020年 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