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新建蝴蝶村委会蝴蝶村湿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蝴蝶村距县城45公里,位于圭山镇上半镇,属圭山镇重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立湿地公园既能美化环境,为271户978人提供一个休闲场所,又能用于处理污水,对保护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圭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积极与县林业和草业局对接,多方咨询,具体答复如下:
新建蝴蝶村委会蝴蝶村湿地是大的项目,在“十三五”规划中没有列入,固无专项资金支持实施,请蝴蝶村委会尽快做一个预算,县林业和草原局将该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中,争取立项及上级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圭山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 0871-67731008
2020年 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