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蝴蝶村小组大礼堂二期工程项目资金》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距县城45公里,海拔2165米,地处泸西、陆良、弥勒的交界处,全村271户978人,在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村子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村民的幸福指数明显增强。目前蝴蝶村小组大礼堂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缺少资金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就目前而言,镇政府可用财力只能够基本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对基础设施建设没有能力安排资金,只有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逐步给予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镇财政所负责,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逐步给予解决。
感谢您对圭山镇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韩倩 联系电话:0871-67731008
2020年 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