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林县地震灾害应急 救援预案
1 灾害概况
1.1 小江地震带分布情况
备注: 参照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小江断裂带及周边地区强震危险性分析》,昆明市石林县位于小江断裂带,石林县人口密度为:300—400人/平方公里。
1.2 地震灾害预判分级
级别 | 判定标准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人口密集地区发生7级以上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5级以上地震。 |
重大地震灾害 | 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级至7级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至7.5级地震。 |
较大地震灾害 | 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6级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5至6.5级地震。 |
一般地震灾害 |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 |
备注 | 参照《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根据地震灾害最初发生的区域和震级,将地震预判为四级 |
2 灾情设定
震中 |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 |
震级 | 7.5级 |
10度以上烈度区域范围 | 石林、宜良、阳宗、弥勒、泸西、陆良、澄江、呈贡、华宁等9个县。 |
8-10度烈度区域范围 | 昆明、曲靖、玉溪、开远、通海,天生桥电站等重要目标受损,昆石高速公路部分塌方。 |
交通通信 状况 | 石林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北部,与云南省宜良、弥勒、泸西、陆良等4个县界邻,境内地形复杂多变,气候立体分布。震中位于昆明市石林县唐家村与董家村之间(北纬N24°46′56.94″ 东经E103°15′11.62″),震源深度约17千米,烈度为10度,地震发生后,灾区山体塌方、桥梁断裂,公路受损,昆石高速公路部分塌方。震区有线、无线公网全部瘫痪。 |
3 力量调集
3.1 等级响应
预判等级 | 响应等级 | 响应内容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Ⅰ级 响应 | 1.立即启动《石林县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石林县消防大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 县消防大队迅速进入一级战备,石林大队立即就地全员全面投入救援,调集石林中队赶赴灾区投入救援。 3.同时立即报告支队值班首长,提请支队启动《昆明市公安消防部队跨区域地震救援预案》。 4. 支队立即向省消防总队报告灾情。 |
重大地震灾害 | Ⅱ级 响应 | 1.立即启动《石林县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石林县消防大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请当地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 县消防大队进入二级战备,灾区大队立即就地全员全面投入救援,调集石林中队赶赴灾区投入救援。 3.支队立即向省消防总队报告灾情,调集宜良大队、阳宗大队及特勤大队、搜救犬基地搜救队赶赴灾区增援。 |
较大地震灾害 | Ⅲ级 响应 | 1.立即启动《石林县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石林县消防大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 县消防大队进入二级战备,灾区大队立即就地全员全面投入救援,调集石林中队赶赴灾区投入救援;灾区临近大队及支队特勤大队、搜救队立即按照地震救援的要求,做好增援准备, 接到支队命令,立即增援作战。 3. 立即向支队报告灾情。 |
3.2 等级调整
等级调整 | 调整内容 |
灾情升级 | 根据灾情信息的不断充实与修正,达到上级地震等级标准的,响应等级随之提升(不含I级响应)。 |
夜间升级 | 对于发生在夜间(22时-次日7时)的地震灾害,提高1个响应级别(不含I级响应)。 |
等级降低 | 根据灾情信息的不断充实与修正,未达到本级地震等级标准的,响应等级随之降低。 |
3.3 调度权限规模
响应等级 | 调度权限 | 调度规模 |
Ⅲ级 响应 | 支队 | 全市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灾区大队和特勤大队搜救队全员,灾区临近大队及4个主城区大队搜救队视情调动。 |
3.4 力量投送
投送方式 | 投送要求 |
公路投送 | 本市范围内救援力量投送主要依托高速公路网络,自行组织陆路运输。 |
3.5昆明市特大地震兵力调动方案
特勤及主城4区搜救队 | |||||||||||
单位 | 组建队伍 | 人数 | 运送方式 | 抵达时限 | 调动顺序 | ||||||
轻型搜救队 | 重型搜救队 | 轻型搜救队 | 重型搜救队 | 轻型搜救队 | 重型搜救队 | ||||||
道路 | 航空 | 道路 | 航空 | ||||||||
1 | 1 | 75 | 道路 | 道路 | 3.5 | — | 3.5 | — | 第一调动 | ||
灾区临近及市内其余大队 | |||||||||||
单位 | 队伍人数 | 运送方式 | 抵达时限 | 调动顺序 | |||||||
宜良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道路 | 0.5 | 第一调动 | |||||||
阳宗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道路 | 1 | 第一调动 |
3.6昆明市特大地震兵力调动行进方式及线路
特勤及主城4区搜救队 | ||||||
调动层次 | 调动力量行进方式 | 行进线路 | ||||
轻型搜救队 | 重型搜救队 | |||||
第一调动 | 特勤大队 | 道路 | 道路 |
经昆曲高速、嵩待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灾区临近及市内其余大队 | ||||||
调动层次 | 调动力量行进方式 | 行进线路 | ||||
第一调动 | 宜良大队 | 道路 | 经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阳宗大队 | 道路 | 经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增援力量 | 世博大队 | 道路 | 经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安宁大队 | 道路 | 经昆楚高速、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呈贡大队 | 道路 | 经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晋宁大队 | 道路 | 经昆玉高速、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富民大队 | 道路 | 经昆禄公路、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嵩明大队 | 道路 | 经昆曲高速、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禄劝大队 | 道路 | 经昆禄公路、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
寻甸大队 | 道路 | 经昆禄公路、昆石高速公路前往灾区救援 |
3.7 昆明市公安消防部队地震救援Ⅰ级响应兵力编程方案
特勤及主城4区搜救队 | |||||||||
项目
分类 | 单 位 | 兵力 调动 | 车辆装备 | 搜救犬 | 救援现场力量编成 | 搜索小组力量编成 | 救生小组力量编成 | ||
车辆 | 器材 | ||||||||
第一调动 | 特勤大队 | 75 | 搜救队车辆基本编成可为:(a)2辆抢险救援车、2辆运兵车、1辆保障车;b:1辆水罐车、1辆抢险救援车、2辆运兵车、1辆保障车。 | 侦检类:生命探测仪、搜救犬 | 7 | 每个救援现场除搜索和救生小组外另编配通信、摄像、照明、器材维保人员各1名、勤务保障人员3名。 | 每个搜索小组编配5人:组长兼安全员1人、搜救犬训导员或生命探测仪操作员2人、警戒员、记录员各1人。 | 每个救生小组编配10人:组长兼安全员1名、警戒员1人、记录员1人、队员5人、医护人员2人。 | |
灾区临近及市内其余大队 | |||||||||
项目
分类 | 单 位 | 兵力调动 | 车辆装备 | 救援力量编成 | |||||
第一调动 | 宜良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1.车辆以抢险救援车、器材保障车和运兵车为主。 2.装备器材主要以中队现有的抢险救援器材为主。 |
根据现场需要分成若干搜索小组和救生小组展开救援。 | |||||
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小计 | 30 | ||||||||
增援力量 | 世博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安宁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呈贡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晋宁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富民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寻甸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禄劝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嵩明大队 | 实有人员的75% | ||||||||
小计 | 122 | ||||||||
合计 | 152 |
4 组织指挥
4.1石林县消防大队地震灾害I级响应指挥体系框架图
副政委
4.2 石林县消防大队地震应急救援指挥响应流程图
5 作战行动
5.1 组织指挥
指挥方式 | 指挥要求 |
统一指挥 | 救援部队统一接受协作区指挥部的指挥,实行属地指挥和逐级指挥。 |
地方指挥 | 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对作战部队作出的指挥决策和提供的灾情信息,在本协作区域内的任务,由部队现场最高领导研判后批准执行。不在本协作区域内的任务,应当报告协作区指挥部批准后执行。紧急情况下可边执行、边报告或先执行、后报告。 |
协同指挥 | 加强与军队、民兵预备役、医疗急救、工程机械队伍等多兵种、多力量的协同指挥与作战,建立战时联合指挥行动机制,充分发挥多种力量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地震部门信息联通,及时跟进掌握最新灾情信息和余震预报监测。 |
5.2 力量部署
类别 | 主要目标 | 队伍装备 |
一类区域 | 坍塌建筑较多、埋压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企业、居民楼、宾馆、市场等区域 | 调派平时救援任务多、实战能力强的搜救组和攻坚组,携带救生装备进行生命搜救 |
二类区域 | 容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工厂、仓库 | 除调派通用的搜救装备外,还要调派侦检、堵漏、防爆、洗消等装备以及吊运、顶升等大型机械 |
三类区域 | 远离城区、交通中断、通信不畅的偏远山区 | 除调派常规的搜救装备外,还要重点配备攀岩、通信、照明、医疗以及生活保障等装备 |
备注 | 部署重点是地震烈度最高区域中的人口密集区 |
5.3 救援行动
救援措施 | 遵循国际通行的地震救援程序,协同医疗急救人员,采取封控现场、安全评估、设置安全哨、搜索定位、制定营救方案、建立营救通道、心理抚慰、营救伤员、搬运移交、现场记录等程序规范作业,充分发挥搜寻、救生、破拆、撑顶、通信、照明等专业技术装备的特殊功用,最大限度地搜救遇险人员,转移解救被困群众。 | ||
安全管理 | 救援现场要落实救援队员的个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员和观察哨,确定应急避险措施,并做好救援力量转运途中的安全。 | ||
力量调整 | 调整转移 | 作战部队适时根据灾情和部队实际情况,作出力量调整、转移、轮换计划,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 |
分批撤离 | 首批撤离 | 震后5—7日,若余震减少减弱、大规模抢救生命和处置次生灾害任务基本结束,组织同一协作区以外的跨区域增援力量全部撤离,本地及本协作区力量适当晚撤或组织轮换。 | |
全部撤离 | 震后7—10日,若余震明显减弱、救援任务全部结束,除事发地支队力量外,其他增援力量全部撤离,本地力量保持战备。 | ||
批准权限 | 作战力量的调整转移,由总指挥部批准执行。部队撤离归建由前指下达命令。 |
6 社会联动力量
单 位 | 任务分工 | 单位电话 | |
县应急办 | 对灭火救援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和管理。 | ||
公安 | 县公安局 | 负责下属单位交通管制及治安等任务的总体指挥 | |
交警 | 对地震重灾区周边主要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 ||
治安 | 实施警戒,维持现场秩序 | ||
供水 | 通用水务 | 负责县政管网供水监测协调,保证灾区供水。 | |
供电 | 县供电局 | 负责灾区电路开闭。 | |
供气 | 县煤气公司 | 负责灾区周围燃气管道关停。 | |
医疗 | 县卫生局 | 负责下属单位现场急救及运送伤员等任务的总体指挥及协调。 | |
急救中心 | 在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救护和伤员运送等工作。 | ||
通信 保障 | 移动公司 | 负责移动转信台的停放,保证信号覆盖率。 | |
特种救援协作单位 | 县安监局 | 负责为指挥部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 |
县住建局 | 负责为指挥部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 ||
县环保局 | 负责为指挥部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 ||
县武警中队 | 协助交警和治安做好各自路段的秩序维护,并随时准备参与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 | ||
县气象局 | 停靠在火场指挥部旁,负责灾区救援期间气象监测。 | ||
新闻媒体 | 广播电视台 | 负责现场新闻播报。 | |
报社 | 负责现场新闻播报。 |
7 勤务保障
7.1 通信保障
保障重点 | 实现在无公用网络或公用网络瘫痪状态下总队指挥中心、支队指挥中心、大队指挥部、救援现场、片区指挥部、前方指挥部之间的的应急通信联络及无线图像传输;实现救援队伍的实时GPS定位。 |
实现手段 | 无线350M通信、短波通信、GPS定位、卫星通信、计算机网络通信、有线通信和无线图像传输 |
保障目标 | 通过实现语音、文字、数据、图像在保障重点之间的通信联络,达到“畅通、高效、安全”的通信保障目标 |
7.2 后勤保障
保障内容 | 力量运输 | 主要是保障增援队伍的增援、转移和撤离行进,灾区部队的转移行进。轻型搜救队转运灾区时,每个队需要运输车3辆,重型搜救队转运灾区时,每个队需要运输车4辆。 |
车辆装备 | 保障救援行动所需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 | |
被服装具 | 保障救援行动所需的被服装具、炊事装具、个人用品、帐篷以及防寒防冻和解暑降温被装用品 | |
生活给养 | 保障救援行动所需的食品、饮水、洗浴等(第一调动力量267人,增援力量122人(含支队指挥部及医院人员30人),共计419人)。 | |
医疗卫生 | 保障官兵生理健康,官兵出入临时驻地必须消毒,每日定期开展环境防疫洗消。适时组织对官兵的心理援助和干预 | |
保障要求 | 属地保障 | 大队前指、协作县指挥部在受灾地部队的配合下,做好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保障部门的协调工作,主要由地方落实部队的饮食、饮水、洗浴、住宿、医疗、供水、供电、转运等基本勤务保障,保证部队作战任务的完成 |
自我保障 | 县内增援队伍按照自我72小时保障的标准,县外增援队伍按照自我保障7天的标准自备饮食给养和医疗用品,维持部队初期作战的需要。自我保障由增援队伍自行负责 | |
跟进保障 | 属地跟进保障必须在增援队伍到达后第二日以前接供,维持部队较长作战期间的需要。跟进保障由后指负责,前方指挥部落实 | |
保障原则 | 按照地方保障为主,部队保障为辅;属地保障为主,自我保障为辅;军地联合,前后结合,协同保障的原则实施战勤保障。建立装备物资保障机制,确保车辆装备完整好用,油料供应及时,官兵生活给养、 医疗卫生保障到位 |
7.3 信息保障
时期 | 保障内容 |
地震初期 | 根据县地震部门和其他途径收集掌握的信息,预判灾害等级。收集信息包括: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烈度分布图、受灾范围、建筑倒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救援过程 | 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政府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以及地震、公安、建设、交通、国土、卫生、通信、化工、民政、气象、环保、电力、石油、航空、铁路、其他部队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行动、获取支持。掌握信息包括:灾区的余震监测、事发地地质状况、建筑特点、交通状况、气象条件、人员密集地区、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可用救援资源以及其他可为部队作战提供支持的各种信息。 |
全程 | 与支队指挥中心、增援支队、县内部队保持不间断联系,实时掌握部队救援动态,定期统计作战成果,做好增援力量的信息协调。 |
7.4卫勤保障
保障区域 | 保障要求 |
救援现场 | 休整人员分组执勤巡逻,保卫临时驻地营房、设施、装备和人员的安全。 |
部队营区 | 留守人员调整执勤力量,做好营区保卫,充分做好辖区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
7.5 宣传保障
主要内容 | 要求 | |
宣传报道 | 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以救援现场为重点,以地方主流媒体采访报道为主线,及时报道部队的救援作战情况,广泛宣传部队和官兵的英勇事迹。 | |
信息发布 | 原则 | 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
发言人 | 由抗震救灾总指挥指定人员担任东川区抗震救灾期间的新闻发言人,授权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 |
内容 | 部队力量调度情况、已经掌握的灾情分布情况、战斗成果、重要现场的救援进展以及下一步行动方案 |
8 特别警示
警示内容 | 有关要求 |
车辆行驶 | 车辆出动时,选择救援道路要以主干道为主。通过桥梁时,要先查明其结构是否变形,不能贸然通过。要正确选择指挥部和消防车辆停放的位置,远离山体、高大的建(构)筑物和树木。 |
安全防护 | 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行动以组为单位,不得单独盲目行动。现场安全员要注意观察现场建(构)筑物的变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救援人员,明确预警信号,预防和避免垮塌事故的发生。救援行动中,要注意防止建(构)筑物二次垮塌和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
现场救援 | 在救援初期和被埋压人员仍有生还可能时,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
卫生防疫 | 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的感染和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