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初步办理意见
李绍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存款、存放、重点项目开户等方面给予石林县农村信用社倾斜支持的建议》,经深入调查研究,现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农村信用社2018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42.99亿元,贷款余额33.6亿元,存贷比78%。累计发放扶贫贷款359笔,金额1546.7万元,发放创业贷款589笔,金额5877万元;小额农产品贷款11416万元,金额57180万元。2018年农信社贷款净增2.1亿元,由于贷款的支持离不开存款的支撑,恳请县委县政府财政在财政存款存放、重点开户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按照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和财政专户管理的相相关要求,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开立外,目前,地方财政专户新开户几无可能,现有存量财政专户还需继续压减,逐步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核算。
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文件),要求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并严格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插手资金存放、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在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过程中,财政部门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好预算单位,如今后有新增预算单位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程序在信用联社开设银行账户的,县财政局将按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省市财政部门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和资金存放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武杨愿 联系电话:0871-67791768)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