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59号提案 答复的函
杨琼芬委员:
你提出的《加大疫情过后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及政策扶持力度》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为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疫情的影响,2020年3月4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石林县人民政府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4条措施的通知》(石政发[2020]5号),扶持内容主要有:“鼓励企业扩销促产;积极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等措施。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由于受疫情的影响,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很突出。今年,针对企业经营的这一特殊情况,结合我县目前财力较为困难的实际,我县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扶持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出台政策,促进企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好上级出台的有关涉企扶持政策,做好企业项目的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三是做好其他服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 积极筹集县级扶持项目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0年1—7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稳增长工作,在县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123万元企业补助资金,用于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奖励。
2. 认真落实好省市出台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2020年1—7月,为做好我县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扶持工作,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工信局等主管部门对我县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省市补助资金。2020年1—7月,我县共向上级申报企业类扶持项目19个,其中:申报中央项目1个、申报市级项目18个。通过项目的申报,2020年1—7月我县已从上级争取到企业类扶持项目资金249万元。
3. 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有关政策。2020年1—7月,我县对小微企业共计减免税费5,471万元,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4. 抓好产业链供应建设工作,降低企业运输成本。今年上半年, 由县工信局等主管部门积极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车务段协调沟通,增办了石林南站砂石料、石板材、水泥等货运业务,成功举办“公转铁”启运仪式、石林县砂石材料产品供需对接暨铁路运输产业推介会等,为全县企业搭建了铁路运输服务平台。通过对石林火车南站(货运站)的启用,对降低我县中小企业的运输成本具有较大的作用。
5. 抓实消费券惠民促销工作。今年上半年,由县工信局等主管部门动员全县17户餐饮企业、16户旅游类企业、3户体育类企业和全县群众参与昆明消费券活动,有效促进了石林商贸企业稳健发展。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 重点落实好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和商贸企业发展奖励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我县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配合主管部门向中央省市申报项目,支持企业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鼓励我县企业实施技改、新产品推广应用等项目,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马培明 联系电话:0871-67798771)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