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红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按时到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2020年的收官之战和重中之重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历年都非常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近年来,在县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的努力下,石林县通过与创建“美丽县城”、“文明城市”、“厕所革命”等相结合,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卓有成效,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县财政2018年至2020年7月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资金4956.8万元,其中:2018年700.8万元、2019年2486.9万元,2020年1-7月2119.54万元。主要投向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卫生设施、城乡清洁、农村环境提升等方面。2020年年初预算统筹安排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含人居环境治理)500万元。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收支平衡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预〔2020〕19号)和《2020年县级“三保”重点关注地区名单》(昆财预〔2020〕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石林县被列入昆明市“三保”重点关注县,县级要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需要。经测算,2020年仅“三保”支出预计缺口2.4亿元。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一方面,其他项目经费县级只能视财力情况解决,县级可用财力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主要安排用于“三保”支出,确保全县机构运转;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还需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还要投入资金建设。今后,县财政局将通过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筹措解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齐心协力做好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发展及县级财力情况,适当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投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朱敏 0871-67796423)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