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53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53建议
答复的函
刘海琼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加强0-3岁幼儿的托管机构的管理》第253号建议交县卫生健康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由洪敏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小组,具体负责办理该建议。办理人员通过深入走访,认真调查,提出以下办理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3岁以下托幼机构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不便于全县广大家长幼儿托管,针对此情况,市、县卫生健康系统高度重视,昆明市卫健委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规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建议即:加强0-3岁幼儿的托管机构的管理,2020年8月,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昆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规范(试行)》,按照该工作规范,形成由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卫生健康部门定期评估复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机构督导的规范管理制度。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实施,按照工作要求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刘海琼代表,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儿童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肖云 联系电话: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