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1号建议
答复的函
彭建华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管理,落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第241号建议交县卫生健康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由洪敏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小组,具体负责办理该建议。办理人员通过深入走访,认真调查,提出以下办理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缺少社会保障已成为基层卫生工作中的难点,为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云南省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政策,石林县将认真贯彻执行。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建议即:关于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管理,落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2020年7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卫基层发〔2020〕3号),按照该实施意见,省级财政将对在岗乡村医生新增每人每月200元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引导乡村医生选择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同时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目前正在进行摸底统计阶段。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尽快实施,推动政策落地。
彭建华代表,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肖云 联系电话: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