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0号建议
答复的函
毕正华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所各邑村委会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第170号建议交县卫生健康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由洪敏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小组,具体负责办理该建议。办理人员通过深入走访,认真调查,提出以下办理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基层卫生工作,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守门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石林县2005年-2006年期间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了建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村卫生室出现了老化、占用等情况,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对村卫生室进行整治、重建、改造,力争让全县人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建议即:所各异村卫生室建设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一直高度重视,在2020年初县卫健局和长湖镇政府积极争取纳入脱贫攻坚项目进行重建,但因为所各异村不属于贫困村,项目较难争取,目前县卫健局暂无卫生室建设的项目经费。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从不同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毕正华代表,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肖云 联系电话: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