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39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39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袁树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路星村路灯照明的建议》,已交我部门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路星村隶属于螺蛳塘村委会,属石林县接边村寨,全村390户、1300余人,现村内尚未安装太阳能路灯,给村民夜间出行带来不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路星村村容村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提升路星村提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品位,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在村内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经村组干部和街道业务部门现场规划,需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按4500元/盏测算,计划总投资36万元。
二、建议办理情况
自2019年石林街道已将该项目列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路星村必须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项目早日立项实施。
袁树华代表,感谢您对石林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言献策,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