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81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81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桂灵芝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乃古石林风景区品牌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部门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乃古石林与占屯村翘首相望、山水相连,你提出的原乃古石林停车场—占屯村委会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有利于提升乃古石林和占屯村的旅游品位,更有利于消除夜间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该路段全长1500米,道路两旁按50米等距离错位方式安装,共需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经测算太阳能路灯安装成本5000元/盏,安装60盏路灯,共需投资30万元。在下步工作中,石林街道将把你提出的项目列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向各级争取项目和资金早日实施。
桂灵芝代表,感谢您对石林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言献策,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