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答复的函
西政函〔2020〕4号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新装西街口三个自然村亮化设施》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街口村委会三个自然村共有太阳能路灯68盏,因年久失修,部分路灯已经老化、损坏,随着乡村振兴实施,村庄扩张速度加快,部分地区的照明设施暂未覆盖,给村民夜间出行带来不便,特提议上级部门协调修缮新装西街口村委会三个自然村的亮化设施。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调研,多方筹措资金,经西街口镇相关领导争取,得到了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项目于2020年10月组织实施,2020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办理工作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感谢您对西街口镇土地城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祖鹏 0871-67705493)
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