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函〔2020〕4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56号
提案答复的函
崔斌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在西街口乃至石林县石漠化地区实施刺梨种植项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2年我县列为国家石漠化治理试点县以来,2012- 2019我县共计实施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项目276288亩,其中:封山育林225037.1亩、人工造林51250.9亩(生态林30468.5亩、经济林20782.5亩)。共投入资金7199.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35万元,市级资金393.94万元,县级资金70.27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8年以来,为我县生态安全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石林县第一次尝试种植刺梨是2017年底,西街口镇糯衣村委会从贵州省引进刺梨种植项目,当年试种刺梨2000亩,2019年已挂果。但由于农户无种植经验,疏于管理,刺梨品质不佳,加之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供销渠道,导致产销脱节,严重挫伤了农户积极性。2019年,石林街道多次到贵州考察刺梨项目,并与贵州企业达成供货意向。在村委会动员农户种植刺梨时,农户积极性并不高,大部份农户在领取刺梨苗木后丢置一旁边,并没有去种植,仅有少部份农户种植了刺梨,第二次种植尝试宣告失败。
二、办理情况
我县在石漠化治理过程中,在遵循石漠化治理原则的同时还充分考虑了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由西街口和石林两次种植刺梨经验来看,我县刺梨种植经验、技术及后续粗加工底子几近为零,基础十分薄弱,加之农户积极性不高,导致两次试种失败。在我县发展刺梨产业的氛围还远远未达成,考虑到刺梨不是我县的原生树种,在引入我县种植时应慎重,必须经过3年以上的引进试验才能决定是否在我县推广。
感谢您对我县石漠化治理工作及林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波,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