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关于对县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鹿街函2020〔36〕号
关于对县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100号
提案答复的函
戚春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巴江中学大门口拆迁尾工程落实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巴江中学大门口片区拆迁属于大坝村搬迁安置工作的一部分,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而实施的一项重点工程,多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方协作共同努力,大坝村搬迁安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实质性工作成效,现已完成《搬迁安置协议》签订106户(含一户系村小组集体),占大坝村搬迁安置户总数的90%,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搬迁安置户均已迁入大坝村搬迁安置房居住。巴江中学门前区域路段属于石林桃园水乡1号市政道路建设范围(该道路全长701.38米,宽30米,由桂林七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已列入桃园水乡BT项目,自2010年10月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石林中路入口至桃园水乡5号市政道路交叉口的建设并于2011年6月投入使用),是石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桃园水乡片区的路网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出行条件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巴江中学门前路段的未搬迁房屋共涉及15户搬迁安置户,自2012年9月开展大坝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以来,涉及该路段的民房已有13户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拆除了房屋。目前还有刘家兴、周保清2户没有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没有拆除是直接导致巴江中学门前近100米路段至今未完成施工的主要原因。直接影响该路段的路基处理及红土碎石换填、道路结构层、稳定层施工、雨污水管、路灯和绿化等都无法进行。
由鹿阜街道办事处协调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对大坝村已签订拆迁协议的民房实施全面拆除、清运,同时督促项目施工方密切关注该区域斜面表层出现滑坡等现象,随时做好排除安全隐患的准备。
由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组成大坝村搬迁安置工作组,继续做好大坝村未搬迁户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照条件和时机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大坝村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最终全面完成大坝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
鹿阜街道将按照石林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全力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大坝村拆迁扫尾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鹿阜街道会继续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向各方面深入,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水平创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邓建明 0871-67796549)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