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答复的函
鹿街函2020〔21〕号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治仙代表:
您提出的《新宅村委会下新宅村重建村民活动中心》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宅村委会下新宅村小组集体公房、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室、待客处,现破烂不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资金约130万元人民币改造,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重建下新宅村民活动中心。
新宅村委会下新宅小组文化活动室建盖时间较早,为钢屋架石棉瓦房,面积约600㎡。现屋面石棉瓦年久破损,部分砖砌柱子因受车辆冲撞后开裂,钢屋架存在锈蚀情况,存在安全隐患,需拆除重建。
但因目前石林县财政较为困难,下新宅村小组集体经济薄弱,暂时拿不出资金拆除重建,建议县级相关部门以下新宅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向上级积极争取,支持重建下新宅村民活动中心。同时,建议下新宅村小组暂不要在里面开展群众性活动或排除安全隐患后再使用。
感谢您对鹿阜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鸿云 13888205029)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