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答复的函
鹿街函2020〔15〕号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昂芳代表:
您提出的《小河村委会村内亮化工程》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鹿阜街道办已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因小河村委会自然村多,今年已争取由县民宗局安排27.0万元资金先解决小尖山村、新、老干龙潭村内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其余还未安排的村子只能积极申请,逐年解决。
街道办会向相关部门申报,积极争取资金,进行逐步解决。(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二)小河村委会属于鹿阜街道山区村委会,村内亮化已成当地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街道办会向上级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加强联系和对接,争取分年度逐村立项解决,同时还请村委会、村小组、各位代表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鹿阜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雪飞 13987630564)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