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
答复的函
毕兰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普拉河至午街铺连接道路进行硬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拉河村委会连接泸西午街铺镇最近的道路距离仅2.5公里(石林县管辖范围),午街铺政府已修建硬化到两县管辖范围界点。为方便群众通行,现急需修建我县范围内这段道路,总长2.5公里,宽6米。
二、办理情况
经实地调研,由于今年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给石林县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指标有限,所以不能实施该条路的修建。
三、下步工作方向
毕兰仙代表,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县交运局将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争取尽快纳入工程建设计划,如果争取到工程项目将优先实施该工程建设项目,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努力提升石林交通基础设施品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付建生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