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公安局—县政协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答复石公复函〔2020〕5号
姜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老年代步车及其他特殊车辆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机动车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我县城区内的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也陡然增加,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停放、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经常发生,在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也与石林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美丽县城及正在创建的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作为交通管理者,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加大对老年代步车、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交通秩序,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3358起,其中查处非机动车类违法行为18463起;二是严格按照城区部分路段限制三轮车通行的要求,加强对三轮车的管理。对未办理通行证的三轮车,严格执行限时限域的限行规定,自8月1日起,我局在三轮车限行区域外围共设置8个卡点,不定时地对进入限行区域的三轮车进行劝阻,对送水、快递、生鲜批发等企业办理通行证200余张;三是联合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从销售、落户等方面加强老年代步车、三轮车的管理,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开展对老年代步车、三轮车的整治,对不挂牌不持证的车禁止上路;四是联合县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的停车秩序管理,在城区石林中路、石林南路、阿诗玛东路、阿诗玛南路等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漆画了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下步工作中,我局还将继续优化基础设施,规范车辆停放;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到9月份,共印制了3000份《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三轮车整治的通告》;制作“严禁载人”自喷漆牌100块,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办)进行喷字宣传;制作“一盔一带”宣传帖2万余份;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三轮车驾驶人的文明行车意识。下步工作中,我局还将借鉴周边地区好的管理模式,努力将石林交管工作做得更好。
感谢您对石林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董李坤 0871-67786016)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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