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社函〔2020〕29号)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6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永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就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工作的意见》(昆办通〔2011〕79号)精神,我县从2012年6月1日至今,每年聘用93名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补贴标准按人均400元/月,市级配套200元/月,县级承担200元/月。自2019年9月起,社会保险征缴职能划转至税务部门,经我局与县税务局、石林农信社多方协调,自2019年9月起,县税务局按照每人300元/月的标准补助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资金来源由石林农信社承担。故自2019年9月起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待遇由40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此件,我局积极与市级人社部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进行多方协调对接,争取制定政策提高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待遇。经多次反映,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草拟了《关于加强村级“八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并发至各县区、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当中明确:要求建立包含社保和统计协管员在内的村级“八大员”队伍,社保和统计协管员履行社保员、报账员、统计员等职能,主要职责是开展就业咨询和培训,做好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和服务等工作;做好村级财务报账工作;负责政府统计工作。财政补贴按照每人800元/月的标准,市级配套480元/月,县级承担320元/月,专项用于村级“八大员”工作补助。预计2021年初完成村级“八大员”选聘工作,进一步提高其相关待遇。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八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整合职能,统筹村级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的待遇。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溢容 0871-67796827)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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