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社函〔2020〕28号)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9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49号建议答复的函
朱鸿波代表:
您提出的《推进县管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改革创新,完善中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的激励机制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县管单位中层干部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昆明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石林县实际,2015年5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管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石组通〔2015〕32号)。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8年5月3日—5月8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县财政局、县总工会五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一次综合性人事工作专项调研检查,针对调研检查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难度较大的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认真研判,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尝试做一些机制创新,争取在激励、培养方面有所突破,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发挥平台,让能干事、干好事的人有上升空间。2020年6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拟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报经县委同意,2020年6月16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办发〔2020〕12号),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管理、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和监督奖惩机制。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适时跟进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好各单位推荐工作,完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的激励机制。
感谢您对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槐永琼0871-67796492)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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