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孟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铺兵村小组7亩土地整改验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铺兵村、宏图村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我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了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铺兵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2015年12月底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项目计划,批准项目实施。2016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5月项目完工。在项目的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及建设施工过程中,铺兵村委会及涉及的村小组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和帮助,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达到了预期的建设效果。
项目建设完成后,我单位相继完成了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审批、工程量复核、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5月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了验收请示。2020年8月初,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您建议中预留发展建设的7亩土地,按照自然资源建设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作为发展建设用地使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土地整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强:67782852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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