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叠水村小组搬迁房资金补助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叠水村位于县境最西南边,每逢汛期雨水充沛时节,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属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之一,也是我县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该村60户223人一直以来都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因工程治理难度大,受灾害威胁的居民需搬迁避让。2013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鹿阜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大叠水村实施整村搬迁。我局按职能职责积极向省市县争取了地质灾害补助资金557万元,2015年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从自有资金中又拨付了150万元,合计资金707万元已全额拨付到原鹿阜街道办事处账户,该村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已远远超过昆明市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标准4万元/户。因该搬迁项目投资较大,需整合各项相关资金实施。针对目前搬迁补助资金不足,建议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板桥街道办事处请示县人民政府,并由县人民政府督促没有支付到位资金的单位尽快支付到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李俊勇 联系电话:6779174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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