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答复的函
陶正林代表:
您所提《关于划拨预留用地并完善手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海子村委会位于石林县城东部,下辖街子上、老寨子、小新村、下浦草四个村民小组,属县城规划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配合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鹿阜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多个社区、村委会为我县城市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东海子村委会在桃园水乡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和布署,2009年经过招商引资,对桃园水乡实行整体开发,项目规划占地约1500亩。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2010年对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小乐台村委会、东海子村委会1475亩的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收。为确保被征村组的可持续发展,经桃园水乡整体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按被征地10%给予预留安置用地,2011年6月征用了161.31亩作为桃园水乡项目安置用地。根据石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用的安置用地大部分不属于建设用地,不具备土地供应条件。为尽快完善预留安置用地划拨手续,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重新划定东海子村委会的安置用地,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委托鹿阜街道办事处对重新划定的安置用地进行土地征收工作,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后,可以按相关程序完成安置地的供地手续。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配合鹿阜街道办事处完成重新划定东海子村委会的安置用地的土地征收工作,并按相关程序完成安置地的供地手续。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范永刚 联系电话:67796979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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