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自然资函〔2020〕4号关于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普玉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石林县闲置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自然资源局在石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支持下,积极配合全县各招商引资单位,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一、石林县批而未供土地情况
石林县历年来批而未供土地约8568.458亩,其中,台创园区565.385亩,占6.56%;旅游服务区2858.217亩,33.36%;工业园区1956.964亩,占22.69%;园区外3322.84亩,占37.39%。但是,扣除云桂铁路、西石高速、巴江中学、文体中心等已建成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外,石林县可用于招商引资的土地约5500亩,大部分位于旅游服务区和工业园区,且尚有部分未完成土地收储。
二、收储土地的管理工作
为避免收储土地的闲置浪费,我局采取如下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土地的合理利用。
一是加强土地供应。截至目前,2019年,石林县供应土地1885亩,2020年至今供应土地231亩,保障了双语幼儿园、小乐台村民安置住房、板桥加油站等项目用地需求,为石林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招商引资。为加快土地供应,我局每年均制作《石林县土地招商宣传册》,将批而未供土地的基本情况、现场照片、地块信息等纳入其中,便于企业和招商引资部门了解石林县的土地情况。
三是提高土地的利用水平。对于已经收储的土地,通过公开方式招标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并由管理人员组织种植,确保土地不被浪费。对于未收储的土地,则继续由村民继续耕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土地供应,协助各招商引资单位做好项目引进工作,加快土地开发建设,为石林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二是加强储备土地的管理工作,杜绝村民或其他建筑项目向地块倾倒垃圾的行为,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耕种,避免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袁家明 联系电话:67747178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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