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2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石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275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绍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提升营商环境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国务院、省、市重要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
一、建立机构,设立督查问效组。成立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书记、县长为组长,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综合指标工作组,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供气及交通工作组,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工作组,跨境贸易、供电及创业创新工作组,获得用水工作组、人才流动工作组,督查问效工作组、宣传推介工作组。其中一个就是督查问效工作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指标进行督查问效。
二、健全机制,改善投资软环境。建立了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实施重点项目推进服务责任制,建立“一个项目、一位县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每次县长办公会第一项议程为各位副县长通报各自分管的在谈重点项目、签约项目及落地推进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半个月由县长召开一次项目会办会,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落地服务机制,对引进后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前期、审批中期、落地后期工作体系,建立有效的跟踪落实机制。
三、创新方式,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国家每年进行一次督查,省级每三个月一次评估,市级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以评价全力助推营商环境工作,针对每次评价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对评价排名靠后指标,工作推进不力单位,督查问效组及时介入,督查问效,以服务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为导向,全面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质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
今后,结合改革任务,还将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以及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办公电话:0871-67746841)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