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0-09-3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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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项目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发改投【2019】24号批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项目,包含4座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站。 2.2 招标范围: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以实际委托为准)、施工图设计(以实际委托为准)、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为止,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本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5)组织环保验收、在线监测验收。 (6)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内容。 2.3 总投资:1250万元 招标规模:12500000元 2.4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石林县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0-10-28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0-12-20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5工期要求:确保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包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8.1质量标准: (1)设计成果需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取得相应批复。 (2)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主要设备的参数及数量满足要求并一次性验收通过。 2.8.2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以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2)的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含)注册结构师或二级以上(含)建筑师资格,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5.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3.5.5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除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外,项目人员配备(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得少于10人,至少包括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标准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以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为准,否则不予认可,且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5.6企业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业绩:2017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在建或已完成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在建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的房建项目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可以是单个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 3.5.7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3.5.8投标人信誉: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3.5.9省外企业要求: (1)省外设计企业须出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2)省外施工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登记查询截图。 3.5.10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30 09:30 至 2020-10-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21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5.3.1若选择远程开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投标人便可进行网上签到,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视为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将无法进行网上解密。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1)”,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 5.3.2若选择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南路240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层招标联系人:李鲲鹏招标代理联系人:喻江贤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78777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375446-602、15198793854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746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