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2017-3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反馈问题 | 全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普遍存在面源污染的问题。全市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汇水区域普遍存在农户种植农作物、农村生活污水很难全面收集并集中处理等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以及垃圾收集管理不到位、垃圾堆放不规范等情况,在丰水期有污染水源的隐患。另外,还存在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不完善。 |
整改目标 | 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黑龙潭水库存在的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整改措施 | (一)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应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进行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的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二)完善垃圾收集、堆放、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落实水源地“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街道)运输、县(市)区处理”垃圾集中收运机制;完成水源保护区内垃圾清理和处置工作,并建立完善保洁和垃圾收集、堆放、清理长效机制,完善标志设置,确保垃圾堆放、收集、处置、管理到位,消除垃圾污染水源的隐患 (三)对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实施排查,修复完善隔离防护栏,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设置危险、有毒、有害等化学品检查点,禁止该类车辆出入保护区,落实隔离防护措施。 (四)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调整种植结构,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生物肥,减轻农作物种植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应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进行排查,完成清水塘村、北小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马石坎村新建截污工程。 (二)改善人居环境卫生。彻底清理路旁、宅旁生产、生活垃圾,每10户配备1个垃圾箱,每天组织清理;设置农家肥积造场,村内禁止积肥;村内道路修建排水沟,并坚持常年清理,达到干净顺水、无污物、无异味标准;严格落实门前 “三包”责任。 (三)完善黑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安装5700米防护隔离围栏,实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 (四)深入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督管理,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在水源地周边村庄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减少农业污染提高产量;开展农业种植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科学种植水平。下派技术人员开展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农户多枝蔓整形、病虫害生物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种植技术,鼓励农民增施农业有机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减轻作物种植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永宁、尹桂华 联系人:陈宇杰 |
公示说明 | 现将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宇杰 6779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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