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2016-7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反馈问题 | 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昆明市政府批转的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只明确了昆明市环保局的责任,没有规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 |
整改目标 | 完成《石林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修改工作 |
整改措施 | 修改完善《石林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并上报批转执行。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按照昆明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及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石林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分别根据不同区域和行业划片区划行业,落实责任到人,实现辖区内环境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建立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框架体系。《石林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36号)已于2017年7月1日下发各单位组织实施。 |
责任单位、 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永宁、尹桂华 联系人:陈宇杰 |
公示说明 | 现将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宇杰 6779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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